服務對象
願意學習及尊重福音戒毒的女性吸毒者

戒毒及康復治療的方式

福音戒毒治療 ─ 透過基督教信仰及全人輔導幫助濫藥者戒除藥癮,重建生命,重返社區。
服務目標

協助女性吸毒者:

  • 戒除藥癮及維持無藥狀態;
  • 肯定自我價值,建立積極人生觀;
  • 與家人復和,重建良好關係;
  • 培養進取的學習態度;
  • 提升自我管理和獨立生活的能力;
  • 服務社群。
服務內容
評估申請者的服務需要、個案及小組工作、家庭輔導及家庭教育、通識教育及職業技能訓練、靈性關顧、教會及團體生活、社區網絡、工作適應 / 轉介服務及預防重吸等。
治療計劃所需時間及地點

三至六個月住宿期(馬鞍山)及畢業後三至六個月續顧服務。

費用及退款條例
  • 每月膳食住宿費︰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金額標準
  • 按金 $1000
  • 每月雜費 $500 (個人用品)
  • 教育雜費 $250
  • 入住首月而中途離舍者,該月的『膳食住宿費』及按金將不獲退還
  • 服務使用者未能完成整個療程而中途離舍,本機構只退回服務使用者已交之宿舍雜費餘款,而教育雜費及按金將不會發還。
  • 機構收取服務使用者離舍時之『膳食住宿費』,則以離舍日數作半月或整月收費,詳情如下:
  • 離舍時的住宿日數不足15天者,收取半個月之『膳食住宿費』;
  • 離舍時的住宿日數為15天或超過15天者,收取整月之『膳食住宿費』; 
    • 膳食住宿費」按社會福利署的綜援金額釐訂
    • 收費詳情請參閱服務收費表或致電與職員查詢
    申請手續
    1. 申請人 / 其親友 / 轉介者可透過親臨辦事處 / 致電 / 郵寄 / 電郵 / 傳真等方式向本機構提出申請;
    2. 接獲申請後,本機構會安排申請人進行評估及辦理所需手續。
    退出服務
    1. 已完成康復治療便可畢業;
    2. 如服務使用者認為本機構的服務未能切合其需要,可透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主動提出退出服務;
    3. 如服務使用者具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的危險性,或屢犯舍規而未能改善,本機構有權終止對其提供服務。
    4. 未完成療程而自行申請離舍者,須7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,以便處理及跟進。